一、专业简介
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前身为创办于1982年政治教育专业(专科),1989年改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并升为本科,2005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。目前,本专业专职教师15人,其中正、副教授11人,硕士、博士12人,教学科研能力强。本专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,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主动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、改革开放对思想政治教育高级专业人才的需要,强调基础理论与时代前沿、德育为先与综合素养、专业知识与动手能力、专业技能与师范技能的高度统一,努力打造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专业。
二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以及政治课教师“六个要”“八统一”要求,扎根大武陵、立足大湘西、面向全省中等教育领域,以“厚基础、宽口径、高素质、强能力”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,培养具有高尚师德、深厚的教育情怀、扎实政治理论知识,能胜任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、教研及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通过培养,使学生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、扎实的基础理论、系统的专业知识;熟练掌握中学思想政治课有关知识,及当前基础教育改革思路和思想政治课程改革理念;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,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;能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研究、思想政治工作、中学政治课教学工作。
预期学生毕业5年后能实现以下目标:
1.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对教育事业具有较深情感。
2.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。掌握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,以及相关的政治学、哲学、教育学、社会学、思想政治教育学等知识,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和方法明辨是非、分析社会现实问题。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宣传、思想政治教育、文化、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基本方针、政策与法规。
3.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。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,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,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,正确地看待社会和人生的困难和问题;能够对中学生开展简单的心理疏导。
4.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。掌握基本的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方法论理论知识;熟悉当前中学政治课课程标准、教材内容,了解基础教育改革动态;了解中学政治课教学模式,掌握备课、说课、授课、评课等基础教学技能;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具备信息资料收集能力;具有规范的语言表达、书写、组织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,能够在中学或相当教育机构开展思想政治课程教育教学工作。
5.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。善于运用口头和文字表达思想,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,能够有效开展政治理论宣传、组织策划、思想政治工作。
6.具备基本的创新能力。具有创新意识,了解学术规范,掌握基本的社会调查方法、文献搜集分析方法,能够独立开展基础教育研究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,能够进行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,撰写教育调查报告和教研论文。
7.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。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、信息处理方法,能够独立开展政治理论和教育理论学习,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、形势研判断能力。
三、毕业要求
通过专业学习,毕业生应达到以下方面的毕业要求:
毕业要求 通用标准 |
毕业要求的内涵 |
指标点 |
1.师德规范 |
为人师表,遵纪守法,以身作则,师德典范 |
1.1 了解国家教育方针、教育法规和政策 |
1.2 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无师德瑕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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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 了解教师职业规范,师表形象端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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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教育情怀 |
热爱教育事业,甘为人梯,诲 诲人不倦 |
2.1 愿意长期从事教育事业和德育工作 |
2.2 平等对待所有学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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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 对待思政教育业务精益求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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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学科素养 |
掌握扎实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|
3.1 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 |
能够开展政治理论、政策宣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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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熟悉中学政治课程标准、现行教材体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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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了解中学政治课教学基本模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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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教学能力 |
熟悉教育理论,熟练运用教学方法和技能 |
4.1 教育学、心理学知识,教育基本功扎实 |
4.2 掌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规律和方法 |
||
4.3 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,计算机成绩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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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班级指导 |
熟悉班主任工作理论和方法,有效指导学生团建工作 |
5.1 了解青年发展知识,胜任班主任工作 |
5.2 胜任学校少先队、共青团指导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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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 能够组织策划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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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综合育人 |
协调学校内部教学、服务、管理协同育人;建设校外教育基地 |
6.1 担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指导教师 |
6.2 能够实施教学、管理育人,并指导学校全员育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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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人工作 |
||
7.学会反思 |
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,并能上升到一定的理论层次 |
7.1 能够开展常规教学研究,撰写教学论文 |
7.2 能够主讲校级公开课,开发校本教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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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沟通合作 |
具有团队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,能够开展教育协同工作 |
8.1 能够独立开展家访、社会合作教育 |
8.2 能够团结同事,有效参与教学团队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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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2 能够担任一定范围的教育管理工作 |
四、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
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|
目标1 |
目标2 |
目标3 |
目标4 |
目标5
|
目标6 |
目标7 |
|
践行师德 |
1.师德规范 |
H |
H |
M |
L |
L |
|
L |
2.教育情怀 |
H |
M |
L |
M |
L |
L |
|
|
学会教学 |
3.学科素养 |
H |
H |
|
H |
M |
H |
M |
4.教学能力 |
L |
M |
L |
H |
M |
L |
|
|
学会育人 |
5.班级指导 |
L |
M |
|
L |
M |
M |
L |
6.综合育人 |
|
M |
L |
L |
M |
L |
L |
|
学会发展 |
7.学会反思 |
|
|
M |
M |
|
H |
M |
8.沟通合作 |
|
L |
M |
|
M |
|
|
注:1.根据毕业要求对各项培养目标的支撑强度分别用“H(高)、M(中)、L(低)”表示该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贡献度的大小。
五、学制与学位
学制:四年;学生可在3-6年内修完本专业规定学分。
学位:授予法学或教育学学士学位。
六、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
1.主干学科:马克思主义理论、教育学、政治学。
2.核心课程:马克思主义哲学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、科学社会主义、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、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、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、马克思主义伦理学、中国哲学史、西方哲学史、文化学、法学概论、教育心理学、教育学。
七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包括独立设置的实验(实训)课、实习、社会实践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论文(设计)及其他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。
1.实验(实训)课教学(见表4(2))
2.集中实践教学环节(见表4(2))
八、学分要求
最低学分:毕业最低学分160学分,其中必修120学分;选修40学分。
九、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(见表1)
十、课程体系结构分布表(见表2)
十一、“毕业要求-课程体系”对应矩阵(见表3)
十二、教学进程安排表(见表4)
十三、辅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(见表5)
表1 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
教学 活动
学期 |
理论教学 |
军事技能 |
实习见习 |
课程设计 |
社会实践 |
毕业实习 |
毕业论文(设计) |
毕业教育 |
其它 |
小 计 |
|
上课 |
考试 |
||||||||||
1 |
14 |
2 |
2 |
|
|
|
|
|
|
|
18 |
2 |
16 |
2 |
|
1 |
|
1 |
|
|
|
|
20 |
3 |
16 |
2 |
|
1 |
|
1 |
|
|
|
|
20 |
4 |
16 |
2 |
|
1 |
|
1 |
|
|
|
|
20 |
5 |
16 |
2 |
|
1 |
|
1 |
|
|
|
|
20 |
6 |
16 |
2 |
|
1 |
|
1 |
|
|
|
|
20 |
7 |
|
|
|
1 |
|
|
12 |
4 |
|
2 |
19 |
8 |
|
|
|
|
|
|
|
8 |
2 |
4 |
14 |
合计 |
94 |
12 |
2 |
6 |
0 |
5 |
12 |
12 |
2 |
6 |
151 |
表2 课程体系结构分布表
课 程 类 型 |
学分要求 |
学分总数 |
百分比 |
|
通识教育课程 |
公共必修课 |
33 |
44 |
27.2% |
通识选修课 |
11 |
|||
学科(专业)基础课程 |
必修课 |
17 |
86 |
53.1% |
专业教育课程 |
必修课 |
51 |
||
|
选修课 |
18 |
|
|
教师教育课程(师范专业) |
必修课 |
24 |
28 |
17.3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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